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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宽田电商服务中心
    2020-09-02 09:10:25    来源:农粮局   转载

     



    360截图20200902091806693.jpg关于开展2020年度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农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乡村人才潜力,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重点是活跃在我市基层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农村实用人才,对已入选“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同类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范围。    二、评选类型1.农村种养能人。在发展农村种植业或养殖业中规模较大、效益较好、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在推动农业产业科技进步,特别是在生产实践中成绩突出者。2.农村经营人才。在农民合作社、组织行业协会等方面发挥较好的带头作用,为搞好农村生产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做出较好业绩者。3.创新创业人才。围绕农业发展在发展农村电商或其他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方面业绩突出,为本地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贡献者;或农业类务工技能突出,有一定影响带动力的涉农技术人才。    4.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在基层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得到服务区域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农民群众广泛认可,为服务区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三、评选步骤    1.对象推荐。2020年9月,各县(市、区)择优推荐3-4名乡村从业人员作为“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候选人,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优先推荐。2.研究评定。2020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50名“乡村振兴带头人”。3.表彰宣传。2020年11月,由市农业农村局对入选的“乡村振兴带头人”进行表彰,委托赣州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组织力量对入选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宣传,赣州农业农村网、“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将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四、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通过农民身边的典型教育和引导群众。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评选活动及宣传工作顺利进行。2.精心推荐人选。各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切实把具有代表性的、农民群众认可的优秀实用人才推荐上来。3.认真填报材料。材料包括《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份,2寸彩色近期标准免冠照片2张,在推荐表栏中粘贴好;《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份,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务求客观、详实、生动;2张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推荐材料(含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20年9月15日之前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袁芳    电话:0797-8196355邮箱:gzkj8196355@163.com邮寄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10号市农业农村局710室科教科 附件:1.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2.赣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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